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嗶嗶!答錯了...

根據一讀通過的《人工生殖法》修正草案,要實施代孕生殖,除了夫妻雙方至少要有一人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還必須符合以下其中1項條件,包括:
1. 妻無子宮。
2. 妻因子宮、免疫疾病或其他事實,難以孕育子女。
3. 妻因懷孕或分娩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。

單身者與有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不在規範內,故不符合實施代孕生殖的條件。

圖片來源: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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